发布时间:2024-03-26阅读次数:327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161 | 项目名称: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氯乙烯合成VOC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消防设施工程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 咨询电话: | 13990966903 |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892238.65 | 项目发包价(元): | 758402.85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3-27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3-28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3-29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专业承包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发包价(扣除招标暂定部份)的5%;民工保证金:发包价(扣除招标暂定部份)的5%(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验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雁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县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验合同或专业担保公 司出具的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4)履约保证金退回期限:现场施工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5)民工工资退还期限:现场施工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经公示无投诉30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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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江安县 | ||
| 选取地点: |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江安县经济开发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厂区内 | ||
| 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 一标段 ; 建设地点:江安县经济开发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氯乙烯合成VOC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消防设施工程。 项目范围: 氯乙烯合成VOC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消防设施工程(包含固定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GDS报警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项目发包价:758402.85元。 其它事项: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发出后及时签订。 付款方式:具体条款详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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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体要求为: 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 ||
| 项目特殊要求: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甲、乙类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办理各种施工证件(一类动火可能有效作业时间仅5-6小时/天)等引起的降效; 2、迎检及节假日(暂停施工)引起的成本增加;人工、材料、运输费用上涨。 以上因素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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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氯乙烯合成VOC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响应文件20230326.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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