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施工单位选取 交易公告

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阅读次数:362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163 项目名称: 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8318896012
工期要求(天): 6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432875.45 项目发包价(元): 419889.19
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7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8 17:00:00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3-29 10: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中选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不超过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全部无息返还,节假日顺延。
项目所在地: 长宁县
选取地点: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地址: 长宁县长宁镇三村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长宁县长宁镇三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闲置阵地改建和场地整理1处(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农民工工资等其他要求详见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
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场,未及时进场或进场后停工闲置一周以上视为恶意违约,发包方可解除合同并按程序重新选择施工方。
付款:按照衔接资金拔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
项目特殊要求: 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程增减或变更:工程增减如涉及工程变更则须严格按照《长宁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长府办发〔2023〕28号)文件执行;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长宁镇三村2023年集体经济农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图纸.rar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