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阅读次数:437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282 | 项目名称: | 书楼镇辣子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屏山县书楼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15283553240 |
| 工期要求(天): | 4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344345.44 | 项目发包价(元): | 327128.17 |
| 资金来源: |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0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4-24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4-25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成交金额的5%,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推送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 (1)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屏山县书楼镇人民政府 账 号: 63790120000000721 开 户 行: 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书楼支行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选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3)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退还方式、条件、时间:履约验收完成后,由业主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如中选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 (6)中选人不履行合同(包括不签订合同),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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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 | ||
| 选取地点: |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屏山县书楼镇辣子村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屏山县书楼镇辣子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书楼镇辣子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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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 7 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进场施工。 价格要求:本项目发包价包括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保修期 1 年。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由中选人自行考虑材料等因素,业主不再进行调价。 付款和质量保证金: 施工合同签定后,承包人工程量完成达到100%,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资料,划款至结算总价的 80%;审计结算后支付总工程款至100%的资金给承包人;另承包人需支付结算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并将缴纳凭证作为划款资料一并提交,质保期为一年,待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经相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4日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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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响应文件.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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