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阅读次数:564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110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行政中心生态停车场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电话: | 0831-8929040 |
| 工期要求(天): | 2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1656449.30 | 项目发包价(元): | 1606755.82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3-08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3-13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3-14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专业承包类--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成交金额的10%,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推送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 (1)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屏山县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314514109022107819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支行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选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2)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退还方式、条件、时间:履约验收完成后,由业主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如中选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 中选人不履行合同(包括不签订合同),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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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 | ||
| 选取地点: |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生态停车场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屏山县屏山镇行政中心生态停车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屏山县行政中心生态停车场充电桩项目新增箱式变电站一座,新建0.8m(宽)*0.8m(深)电缆沟约135m,新建1.2m(宽)*0.8m(深)电缆沟约22m,敷设ZR-YJV22-8.7/15kV-3×120mm2电力电缆约335m,敷设YJV22-0.6/1kV-3×95+2×50mm2电力电缆约620m,敷设YJV-0.6/1KV-2×95+1×25mm2电力电缆约2410m等其他配套设备。 项目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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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项目特殊要求: |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 3 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进场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保修期 1 年。 现场踏勘:参选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参加本次踏勘活动的全部费用。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由中选人自行考虑材料等因素,业主不再进行调价。 付款:本合同正式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价格的30 %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工程安装完工后 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价格的60 %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14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合同价格的7%向承包人支付尾款,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保修问题后14个日历天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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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图纸、合同、清单.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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