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9阅读次数:652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023 | 项目名称: | 叙州区 南广学校维修改造 工程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学校 | 咨询电话: | 19162691317 |
| 工期要求(天): | 2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447086.55 | 项目发包价(元): | 433673.95 |
| 资金来源: | 专项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1-22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1-23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1-25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10%,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方式缴纳,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 项目所在地: | 叙州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南广学校内 | ||
| 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 一标段 建设地点: 叙州区南广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内外拆除工程,室外地面区铺贴工程,门窗工程、白色面砖墙面工程等。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连续不间断的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施工企业需注册在本区企业 二、合同签订时间:本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 三、付款: 1.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并交付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完成结算审计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 97.00%。 3.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12个月),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项目业主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100%。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南广学校:施工图纸、招标清单、合同范本、响应文件.rar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