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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德坪村农村饮水保障项目和农村垃圾治理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阅读次数:507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1341 项目名称: 2024年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德坪村农村饮水保障项目和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高县蕉村镇德坪村村民委员会 咨询电话: 15283572539
工期要求(天): 9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640000.00 项目发包价(元): 608000.00
资金来源: 2024年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7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9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8-30 10: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金额: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向上取整到千)。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转账、支票、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高县蕉村镇德坪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高县农商行蕉村支行
银行账号:88150120067116951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如验收不合格、未按合同履约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项目所在地: 高县
选取地点: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高县蕉村镇德坪村
项目概况: 新建60立方米取水池一口;配套15千瓦泵机两台;配套三线电力线路一条1000米;安装De63PE管(1.6MPa)5100米,安装De90PE管(1.6MPa)5000米,安装De32PE管(1.6MPa)5000米;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1个,尺寸为:长10米、宽为6.7米,深度为3.5米;新建20立方过滤池一个,20立方中转蓄水池一个;建设地点:水源地取水池在德坪村2组王吉奎屋前,蓄水池修建德坪村4组吴天平屋后。管网覆盖德坪村4组原中心区域,德坪村3组大田榜区域。修建垃圾房8个,墙体为砖砌体,内墙以水泥砂浆抹光,外墙以水泥浆打底贴瓷砖,屋面以枞木钉领子,杉木盖斜面,上面再盖小青瓦,垃圾房中间装不锈钢门,左右留有60×80的窗口投放垃圾。每个垃圾房占地面积9个平方米,地面以钢筋混泥土浇筑,垃圾房整体规格为长:3米,宽:2米,高度:2米,垃圾房正面贴广告标语。建设地点德坪村。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项目特殊要求: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务工人员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
工程项目需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10%,每100万元相关建设内容投资吸纳本镇务工群众不低于10人,重点人群务工人数(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群众、因灾需救助人口)不能低于务工总人数的30%。
六、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工程量清单单价金额下降5%进行结算,安全生产费除外,按实际情况结算。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模板.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