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阅读次数:1794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300002 | 项目名称: | 园区休闲农业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13980221894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372359.00 | 项目发包价(元): | 357464.64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28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2-29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1-02 10:3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合同金额的5% ,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 (1)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乘支行 账号:63740120000000110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选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3)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退还方式、条件、时间:履约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由业主无息退还。 (5)如中选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 (6)中选人不履行合同(包括不签订合同)、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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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 | ||
| 选取地点: |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大乘镇岩门村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屏山县大乘镇岩门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包括新建川茶之脊龙造型步道、壁灯、防腐木横梁等油漆喷绘、升级改造;炒青广场破碎的地砖进行更换、锈蚀的铝板浮雕维修和周边树木造型修剪;农旅休闲设施“青云间”实木地板更换,同时对其进行喷绘防腐处理等。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合同签订时间:本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 付款:项目完成工程总量50%,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划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划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县级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评审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划款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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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无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工程量清单或图纸.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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