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2阅读次数:452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1500 | 项目名称: | 高场镇鱼池社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三期)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13980398787 |
| 工期要求(天): | 9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790451.00 | 项目发包价(元): | 750928.45 |
| 资金来源: | 乡镇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9-13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9-15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9-19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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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叙州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地址: | 高场镇青云社区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叙州区高场镇青云社区 建设内容为:新建硬化场地及道路;新建207个标准化“墓穴”及附属配套设施。墓穴标准为单体面积不得大于0.7平方米,双穴面积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面积不得大于0.4平方米,墓碑不得高于地面0.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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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二、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三、验收要求 四、1.施工单位须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3.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藏工程须经高场镇人民政府(业主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 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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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鱼池社区公益性公墓【图纸】合同范本及项目清单.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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