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2阅读次数:359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670 | 项目名称: | 高县县域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一期)项目(蕉村停车场、可久党群中心、文江镇滨河公园停车场、沙河农贸市场停车场充电站10KV配电工程)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咨询电话: | 15892559139 |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2718612.75 | 项目发包价(元): | 2473937.60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2-13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2-16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12-17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仟)。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款单位: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高县庆符支行 银行账号:951006010008310064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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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高县 | ||
| 选取地点: |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高县蕉村镇、可久镇、文江镇、沙河镇 | ||
| 项目概况: | 1.蕉村停车场充电站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一进四出分支箱1座、新建120kW充电桩基础2座、新建4个车位限位器、新建4个车位地锁、10KV电缆线路60m、0.4KV电缆线路70m等 2.可久党群中心充电站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新建120kW充电桩基础2座、新建4个车位限位器、新建4个车位地锁、10KV电缆线路280m、0.4KV电缆线路55m等 3.文江镇滨河公园停车场充电站新建800kVA箱变1台、新建120kW充电桩基础4座、新建160kW充电桩基础1座、新建10个车位限位器、新建10个车位地锁、10KV电缆线路40m、0.4KV电缆线路280m等 4.沙河镇农贸市场停车场充电站新建500kVA箱变1台,新建120kW充电桩基础3座、新建6个车位限位器、新建6个车位地锁、10KV电缆线路200m、0.4KV电缆线路95m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业主建议: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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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5.竣工验收前应通过电力公司验收,正常通电。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施工主要机械、按合同约定主要管理人员到场后支付; 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3.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质保金扣除时间原则应当在履约保证金退还之后,按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六、结算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按实计取。本项目结算审核单价应以预算金额下浮9%作为送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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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工程量清单、图纸.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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