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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李庄镇幼儿园长虹园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阅读次数:346

项目编号: YBSXES202501278 项目名称: 宜宾市李庄镇幼儿园长虹园区维修改造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宜宾市李庄镇幼儿园 咨询电话: 13990975622
工期要求(天): 25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877534.66 项目发包价(元): 851208.62
资金来源: 中省教育专项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2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4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5-07-25 10: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2.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中选企业。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所在地: 翠屏区
选取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长虹社区李庄镇幼儿园长虹园区
项目概况: 新改造幼儿园大门,打造园所文化墙;户外沙池改造,改造操场2011平方米塑胶地面,旗台改造,改造走廊顶面及墙面2316平方米,增加16间活动室照明设施,改造6间功能室(美工室、科学探索室等)。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特殊要求: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后,支付施工合同总价的8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按相关规定由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束且无问题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工程款,扣除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履行了缺陷责任期,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或业主,在约定的质保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审定金额的3%。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如因乙方责任未及时进行维护造成经济损失的,在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部分,剩余部分在质保期满后予以退还。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施工零星,施工方一定仔细阅读清单,可自行勘察现场。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宜宾市李庄镇幼儿园长虹园区维修改造项目--预算书.xlsx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