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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滩镇大冲村花溪兔养殖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阅读次数:323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804 项目名称: 花滩镇大冲村花溪兔养殖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长宁县花滩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18227741950
工期要求(天): 3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32043.28 项目发包价(元): 220441.12
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专项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2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03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7-04 15: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中标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不超过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全部返还,节假日顺延。
项目所在地: 长宁县
选取地点: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地址: 长宁县花滩镇大冲村2组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宽3.5米,长650米,厚18厘米产业路。 (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按照衔接资金拔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项目特殊要求: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验收合格后可划拨至70%的进度款,竣工结算审核后可划拨至97%的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按流程申请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五、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价进行结算。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大冲村花溪兔养殖园区配套道路建设.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