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阅读次数:409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1247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洪谟小学校教学楼地面改造建设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洪谟小学校 | 咨询电话: | 0831-3583715 |
| 工期要求(天): | 38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480896.27 | 项目发包价(元): | 463824.45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7-18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7-21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7-22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10%。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保险。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保函,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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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三江新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三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中磁路10号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中磁路10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楼一楼、二楼所有教室地面、走廊、楼梯间地面约3000多平米地坪漆地面改造为水磨石地面等。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合同签订时间;付款。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 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2)本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工程结算金额的 100%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3)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的,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质保金的书面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金额的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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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连续不间断的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配备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的安全员。 | ||
| 项目特殊要求: |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各子项目单价为基数,按照公告中的发包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单价,工程量按图纸计量(实际工程量与图纸不一致的以业主按相应程序认定工程量为准),工程变更按照三江新区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结算价格以最终审计价格为准。施工企业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组价,并自行踏勘现场。若对清单组价有异议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业主单位提出。否则,报名后将视为对清单组价无异议,中选后不得要求业主单位更改组价或拒绝履约。2.项目需在8月30日前移交业主使用。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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