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阅读次数:281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790 | 项目名称: | 洛表镇龙泉村2023年新建提灌站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15528990402 |
| 工期要求(天): | 3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5884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511908.00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29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7-02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7-03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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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珙县 | ||
| 选取地点: |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珙县洛表镇龙泉村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地点:珙县洛表镇龙泉村 1.新建提灌站,采用砖混式标准化泵房,泵房尺寸为长3.9米、宽3.3米、高3米、面积14平方米。 2.安装潜水泵250QJ50-180(电机37KW) 1套,配套启动控制柜(配套启动37KW电机)1套。安装水泵配套电缆(YJV 3*50+1*25)110m。铺设上水管为无缝钢管φ108*4.5 510m,100级PE管DN110 1.6Mpa 1560m。蓄水池出水管安装100级PE管DN63 1.6Mpa 3600m。 3.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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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具体要求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验收要求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三、资金支付 1、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后,支付成交金额的50%作为进度款。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成交金额的80%。 4、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金额支付尾款至审计金额的97%。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12个月),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项目业主后,剩余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承包人申请无息支付,否则酌情扣款。 四、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五、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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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设计图纸.rar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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