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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维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阅读次数:755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174 项目名称: 高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维修
业主或委托单位: 高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 0831-5421337
工期要求(天): 3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34807.93 项目发包价(元): 225415.6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01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3 17:00:00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4-07 10: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款单位:高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四川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270120000006491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项目所在地: 高县
选取地点: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高县庆符镇迎滨路92号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高县庆符镇迎滨路9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露天走道和立案庭、诉讼大厅防水进行改造。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2.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明)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项目特殊要求: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装修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装修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无预付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发包人预留发包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项目发包价作为结算价。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响应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rar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