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7阅读次数:1824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300004 | 项目名称: | 庆符镇四烈村联村道路硬化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高县庆符镇四烈村村民委员会 | 咨询电话: | 18483106098 |
| 工期要求(天): | 15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14650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1377100.00 |
| 资金来源: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12-28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12-31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1-01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不超过5%)。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 项目所在地: | 高县 | ||
| 选取地点: |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高县庆符镇四烈村 | ||
| 项目概况: | 硬化联村路(从四烈村林场湾到叙州区双龙镇边界,从彭远明家到崖窝坪)全长3.8公里,宽4.5米,厚0.18米;公路线型流畅,符合国家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具有道路质量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质量报告。 3.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藏工程须经庆符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业主方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三、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镇村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镇村验收人员未验收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四、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或者提高质保金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可以按照不超过合同价30%的金额支付工程预付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具体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和调度为准。 3.结算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收取质量保证金,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收取项目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并出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100%。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模板、工程量清单.rar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