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阅读次数:585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188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武警中队训练房修建工程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江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咨询电话: | 18380899257 |
| 工期要求(天): | 4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1780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169100.00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01 09: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4-02 17:00:00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4-03 11: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8%; 2.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供应商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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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江安县 | ||
| 选取地点: |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江安县阳春镇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 1个共同专修室,满足4个课目训练(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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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项目特殊要求: |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当天起3个自然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3个自然日内进场施工。 2、付款方式:完成建筑施工,支付至合同价的50%;完成强弱电、给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安装,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完成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提供农民工工资已付花名册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12个月),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项目业主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100%。 3、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4、项目施工按项目业主实际使用要求确需调整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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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江安县武警中队训练房修建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响应文件.rar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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