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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中医医院胃肠镜室、煎药室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阅读次数:901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017 项目名称: 高县中医医院胃肠镜室、煎药室建设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高县中医医院 咨询电话: 18784612269
工期要求(天): 3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482221.56 项目发包价(元): 458110.4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6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7 17:00:00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1-18 10: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2、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项目所在地: 高县
选取地点: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高县庆符镇庆山路1号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高县庆符镇庆山路1号高县中医医院新院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胃肠镜室、煎药室面积约210㎡,含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设施设备。
3、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项目特殊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2、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工程进度完成50%时,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经财政完成结算审核后中选单位将3%质量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民工工资支付完毕且无民工投诉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竣工验收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及建设业主后,承包人履行了质保义务时,质保期到期后项目业主无息退回中选单位3%质保金。付款时中选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
3、本项目清单为财政评审清单,其中结算清单送审时按招标要求下浮5%。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施工图纸、财评清单、施工合同.rar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