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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锦屏镇楠木村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阅读次数:327

项目编号: YBSXES202400659 项目名称: 屏山县锦屏镇楠木村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业主或委托单位: 屏山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13541401991
工期要求(天): 10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91515.80 项目发包价(元): 276940.0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0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4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06-25 11:00:00 自主选号时间: 30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项目所在地: 屏山县
选取地点: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锦屏镇楠木村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锦屏镇楠木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号厌氧池17m³,有效容积40m³,新建2号厌氧池,有效容积12m³,新建沉淀池2座,有效容积均为5m³,污水检查井18座,配套管网1500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特殊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 3 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进场施工。
价格要求:本项目发包价包括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保修期 1年。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由中选人自行考虑材料等因素,业主不再进行调价。
付款: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4%;完成总工程量的100%,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结算价款的100%;支付结算价款100%前,乙方需先将该项目质量保证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并经业主质保验收合格后14日内由业主无息退还。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楠木村(合同、工程量清单、图纸).rar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