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阅读次数:520
| 项目编号: | YBSXES202400829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2024年排危改造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 | 咨询电话: | 13795817665 |
| 工期要求(天): | 4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931498.43 | 项目发包价(元): | 903553.48 |
| 资金来源: | 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7-04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7-05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7-08 10:45: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方式缴纳。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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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翠屏区 | ||
| 选取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中心学校初中部、小学部A区、小学部B区 | ||
| 项目概况: | 改造初中部学生宿舍一楼440平方米,教学楼墙面钢化涂料4000平方米,更换部分教室门92平方米;小学部A区地面彩混780平方米,教学楼楼梯及通道地面500平方米等进行改造;小学部B区食堂设双通道、教学楼用电路改造、教学楼更换铝合金窗约120平方米等。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每天必须带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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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特殊要求: | 其它事项: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 付款: 资金支付: (1)发包人只支付到承包人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项目合同价款的80﹪(含税收等);决(结)算审计之后拨付到审计金额的97%,其余为保修金。保修费用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30日以内退还承包人(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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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永兴中心校施工图和清单.zip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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